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中金消费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2年8月1日买入“中信国安”(000839),市值共计187,836元人民币,占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未超过上述规定比例限制。
鉴于“中信国安”的发行人为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特此说明。
风险提示:本计划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资产,但不保证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本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计划说明书》。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