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三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1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三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三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封闭期与开放日的相关条款,本计划于2012年09月17日第九次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日期为2012年09月17日。根据本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开放日为每月的15日,如15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开放日,委托人可以参与本计划。
2、每个开放日,参与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以本计划T日(开放日)的单位净值作为客户的参与价格。
3、本计划一周公布一次单位净值,每个开放日公布上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供投资者参考,开放日的单位净值于下一工作日公布。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三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三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