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8日,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集合计划应当终止。
如截至2012年11月2日,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持续低于1亿元人民币,则本集合计划将提前终止。请委托人注意。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