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参与时间为存续期内的季度结算日;本集合计划日常赎回业务在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开放期内办理。”以及《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三、集合计划介绍(五)集合计划的存续期”“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集合计划宣告成立起5年,期满后不再展期。”和《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三、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五)集合计划的存续期”“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集合计划宣告成立起5年。”的限定。
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将迎来第二十个开放期,也将是本计划最后一个开放期,本期满后将进行清算。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期为2012年12月5日—12月11日的五个工作日。
2、本次开放期间的五个工作日只接受客户赎回申请。
3、开放期间的价格确定: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本集合计划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计划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该净值在T+2日公告。
4、本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用根据投资者持有年限递减,持有不满一年,赎回费率为0.5%;持有满一年不满两年,赎回费率为0.3%;持有满两年不满三年,赎回费率为0.2%;持有满三年,赎回费率为0。
5、本次开放期为最后一个开放期,计划期满后不再展期将进行清算。
6、根据《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于2012年12月12日终止。
7、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君得益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并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