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0年1月28日正式成立。
根据《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本集合计划将于2013年01月28日向委托人开放退出。
为做好重要事项提示及信息披露工作,特将本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日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退出日为2013年01月28日;
2、退出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以本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日的单位净值为委托人的退出价格。开放退出日(1月28日)的集合计划资产单位净值(即退出价格)、单位累计净值,将于下一个工作日(1月29日)公布;
3、管理人将在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2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公布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单位净值、单位累计净值,供委托人参考;
4、单笔退出份额应大于或等于1,000份;若某笔退出导致该委托人在某一推广机构处持有的份额低于50万份,则管理人对该余额部分作强制退出处理。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