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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君安君享融通一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允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OTC系统转让的公告

2013-01-29 14:56:36

根据《国泰君安君享融通一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的约定,国泰君安君享融通一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融通一号)成立后,管理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份额转让事宜。根据《管理合同》“第20部分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非交易和冻结”的规定,君享融通一号优先级份额在存续期间,客户“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同意确认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实施方案备案的函》,符合上述规定。

君享融通一号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转让事宜,并获准转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负责完成注册登记。

国泰君安君享融通一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自2013年1月31日起,可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系统转让(具体可办理转让业务的网点范围请参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参与君享融通一号优先级份额转让的客户应当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份额转让事宜,并签署《管理合同》,转让业务相关规定参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1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zg.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