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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调整的补充说明

2013-02-01 14:56: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发布了《关于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调整的公告》,其中,将债券回购纳入了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为适应本集合计划投资债券回购的需要,现需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比例限制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限定性)说明书》中“第九节 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为”中的“8、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限定性)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100%。其中集合计划持有现金类资产的比例封闭期和开放期均在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以上;”调整为:“8、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限定性)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5%-100%。其中集合计划持有现金类资产的比例封闭期和开放期均在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以上;”

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