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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四次分红并计提业绩报酬的预告

2013-03-18 14:56:37

根据《中金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金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中金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集合计划将以截止至2013年3月12日的可分配收益6,722,105.48元为基准,对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红”)。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预案

1. 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76 元。

2. 根据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和合同约定,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本集合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在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管理人将在本次分红时计提业绩报酬,并将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管理人可以根据本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收益分配方案,最终收益分配方案以收益分红实施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3年3月28日

2. 红利发放日:2013年4月1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转换为集合计划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2013年3月28日

4. 收益分红实施公告日:2013年3月28日

5. 管理人可以根据本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上述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等日期。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款将于2013年4月1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集合计划份额将于2013年3月29日直接计入其账户,2013年4月1起可以办理查询、退出业务。

五、提示

1. 权益登记日申请参与的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退出的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份额。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登记注册人将现金分红划入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2013年3月28日的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本集合计划份额。

3. 本集合计划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需提交分红方式变更业务申请。持有人可在本集合计划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收益分配方式,最终收益分配方式以经登记注册人确认的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3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

4. 若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集合计划客服热线咨询:

固定电话拨打800-810-8802(免费)

手机用户拨打(010)6505-0105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