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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财丰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公告

2013-05-02 14:56:38

尊敬的投资者:

财通证券财丰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是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托管人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推广期为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0日,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为财通证券各营业网点。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基金、各种固定收益产品、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证券回购业务。本集合计划属于中高风险证券投资产品。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大募集规模6000万份,投资者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推广期内,投资者可多次参与,参与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集合计划参与费率:0

本集合计划管理费率: 0.5%/年。

本集合计划托管费率:0.25%/年。

请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认真阅读《财通证券财丰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财通证券财丰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财通证券财丰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也可登录财通证券网页(http://www.ctsec.com)或拨打如下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财通证券客服热线: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特别提示:销售机构对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仅代表接受了投资者的参与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本计划成立后到原销售机构打印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成交确认信息。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