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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公告

2013-05-10 14:56:38

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于 2013 年 5 月 13日正式发售,推广期为5月13日至5 月24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者参与申请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结束推广期。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期规模上限为2.5亿份(不含推广期利息转增份额)。

本集合计划的成立条件以《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为准。

本集合计划的代理推广机构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hysec.com,服务热线400800056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服务热线 95526)。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详细阅读《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代理推广机构的具体要求办理。

本集合计划首个收益补偿期委托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