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五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五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五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封闭期与开放日的相关条款,本计划于2013年06月17日至06月26日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日期为2013年06月17日至2013年06月26日(工作日)。仅办理本计划A份额的退出业务,申请退出时间为开放期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B份额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2、退出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集合计划的退出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计划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该净值在 T+1日披露;
(2)本集合计划采用“份额退出”的方式,委托人以计划份额申请退出;
(3)当日的退出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委托人在退出计划份额时,管理人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中的计划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退出,后确认的份额后退出。
3、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末单位净值;开放期内每个开放日(T 日)披露T-1 日的份额单位净值,并于 T+1 日披露 T 日的份额单位净值。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