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宏源证券于2013年6月21日在管理人网站发布了《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及委托人征询意见》。截至2013年7月19日17:00,同意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委托人人数大于2人,满足合同变更生效的条件。因此,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于2013年7月22日生效。
特此通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