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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信泽财富5、6、7、8、9、10、11、12号及量化对冲1号上柜转让公告

2013-08-13 14:56:39

尊敬的投资者:

2013年8月20日,中信证券信泽财富5、6、7、8、9、10、11、12号及量化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上柜转让。

产品代码:908015、908016、908017、908018、908019、908020、908021、908022、909010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交易时间:产品存续期;产品封闭期的每个交易日9:00-16:00。

客户范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中信证券(浙江)和中信万通营业部的客户暂不能参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高、较高或普通。

交易流程:交易双方先协商交易意向,达成一致后向柜台市场同时提交交易申报,柜台市场根据双方的交易申报进行成交确认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存管及清算交收。

客户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页面交易(通过www.cs.ecitic.com首页“快速交易”进入),可查询到意向报价信息,通过电话与报价方协商交易意向,达成一致后在所属营业部柜台填写委托单,发起成交确认申报。客户也可通过所属营业部柜台发布意向报价信息。

交易规则:意向报价的价格为份额净值的形式,最小变动单位为0.0001元;转让的最小数量10万份,首次参与的最小数量为100万份,新增参与数量最低为10万份;转让后剩余的份额应不得低于10万份;如转让后集合计划委托金额300万以下委托人数量超过200人,可能导致转让失败。

其他事项:客户参与柜台市场前应在所属营业部柜台书面签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交易风险揭示书》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交易代理协议书》;客户首次参与信泽财富5、6、7、8、9、10、11、12号及量化对冲1号份额转让的客户还应在所属营业部柜台签署《中信证券信泽财富5号(6、7、8、9、10、11、12号及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已签署过信泽财富5、6、7、8、9、10、11、12号及量化对冲1号管理合同的客户不需重复签署。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