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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29 11:01:02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

基金主代码 519987

交易代码 5199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7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5,324,410.4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把握经济及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特征,充分利用产业升级和产业机构调整的机会,挖掘在经济发展以及市场运行不同阶段中优势产业内所蕴含的投资机会,重点投向受益于产业增长和兼具优质品质的个股,力争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行风险管理下的主动投资策略,即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是以战略的角度强调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自下而上是以战术的角度强调精选个股。

具体而言,在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方面,利用组合管理技术和金融工程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及监测组合的风险和保持组合流动性。在股票组合方面,自上而下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产业特征等因素,优选增长前景良好和增长动力充分,具备价值增值优势的产业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并结合自下而上的对上市公司的深入分析,投资于精选出来的个股,为投资者获取优势产业增长所能带来的最佳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周永刚 尹东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zhouyg@cxfund.com.cn yindo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 010-67595096

传真 021-610098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384,654.70

本期利润 10,327,110.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5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4,006,319.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4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15% 1.82% -11.00% 1.30% -0.15% 0.52%

过去三个月 0.82% 1.41% -8.06% 1.01% 8.88% 0.40%

过去六个月 4.81% 1.38% -8.41% 1.05% 13.22% 0.33%

过去一年 5.56% 1.25% -6.20% 0.96% 11.76% 0.29%

过去三年 -8.18% 1.32% -6.19% 0.96% -1.99% 0.36%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09年7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 -25.90% 1.35% -23.87% 1.06% -2.03% 0.2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5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长信银利精选股票、长信金利趋势股票、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长信双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LOF)、长信中短债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利鑫分级债、长信内需成长股票、长信可转债债券和长信利众分级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叶松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年3月30日 - 6年 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7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从事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工作。2010年5月26日开始兼任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走势,上证综指仅仅在1月份延续了2012年四季度以来的涨势之后就一路向下,整个上半年跌幅近12%。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创业板为代表的中小市值股票持续的强势,创业板指数上半年上涨超过40%,呈现出结构性的牛市状态。从行业来看,代表着转型方向的电子、医药、信息服务等行业受到市场不断地追捧,而传统的周期类行业则不断刷新新低的记录。

从基本面来看,经济复苏是不及市场预期的。年初市场对于今年GDP的预测基本在8左右,而在5月以来,大部分市场预测机构都对今年的经济增速做出了相应的下调。从政策面来看,我们观察到政府对于风险一直保持很高的关注度。从去年四季度出台的463号文,到今年对于银行间市场、地方融资平台的规范都体现出政府在主动地试图控制化解风险。而从年初开始,中央投资增速的下降、停建楼堂馆所、反三公消费、反腐等一些列的措施都预示着政府主动放低经济增速应对转型的政策导向。这也是上半年市场出现如此大分化主要原因。

在具体操作上,本基金主要配置方向为受益于产业升级、进口迅速替代过程中的行业。如高端制造、化工、医药等。二季度考虑到经济下行迫近政府GDP7.5的增长目标,增配了部分地产、基建等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0.74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8.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市场无论是对于经济增长本身还是对于政府保增长的政策预期都很低,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转型与改革是长期方向,但转型与改革的短期前提是释放风险,认为经济将继续下台阶,并且远没有触及政策底线。而我们认为市场过于悲观,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将GDP增长目标定为7.5,我们认为政策的实际底线可能就在这个目标附近。在目前的环境下,无论在哪方面发生激进的变化都不太现实。改革转型的前提应该还是稳定。从"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政策表述来看,市场特别关注增量的控制,但对于盘活存量不够重视。从近几年我国M2/M1的比重连创新高,说明虽然货币释放较多,但在实体经济流通速度明显下降,造成这种现象原因主要还是大量货币进入低效产能,而这些产能带来的收入增长速度要显著慢于资产形成速度,使得货币沉淀。随着去产能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新增货币开始在金融体系空转。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政府盘活存量的方式以及增量投向的方向。这也可能是政策重新开始做加法的重要方向。

短期看,我们预计二季度单季度GDP读数会靠近7.5,而三季度这种趋势仍会延续。在此之后我们预计政策的加法会随时发生。从海外来看,3季度美国经济持续复苏会对全球经济带来正面的贡献。随着半年报的发布,我们认为目前被市场热捧的板块中大量概念股将被证伪,加之IPO的开闸会导致创业板有一定的压力。因此,恒利仍将延续二季度的策略逐步增加蓝筹配置,围绕中报精选成长。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交易管理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全年累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747,960.25 23,749,465.02

结算备付金 421,571.03 343,047.87

存出保证金 118,197.90 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6,958,299.03 179,772,207.93

其中:股票投资 176,958,299.03 179,772,207.9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213,292.55

应收利息 6,210.59 5,890.6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271.22 2,072.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6,254,510.02 211,585,976.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63,679.59 -

应付赎回款 16,153.97 274,075.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8,207.88 248,494.42

应付托管费 44,701.32 41,415.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06,641.87 218,719.9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8,805.97 550,159.66

负债合计 2,248,190.60 1,332,865.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75,324,410.41 297,179,441.90

未分配利润 -71,318,090.99 -86,926,330.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006,319.42 210,253,111.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6,254,510.02 211,585,976.73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41元,基金份额总额275,324,410.4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13,472,133.84 9,726,922.19

1.利息收入 114,669.84 160,415.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4,669.84 160,415.1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413,558.09 -21,812,979.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8,756,816.26 -23,246,533.4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656,741.83 1,433,553.8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57,543.75 31,378,066.1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49.66 1,420.43

减:二、费用 3,145,022.89 3,230,539.99

1.管理人报酬 1,611,270.52 1,672,412.24

2.托管费 268,545.04 278,735.3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05,818.70 1,119,848.9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159,388.63 159,543.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327,110.95 6,496,382.2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327,110.95 6,496,382.2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7,179,441.90 -86,926,330.81 210,253,111.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327,110.95 10,327,110.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1,855,031.49 5,281,128.87 -16,573,902.6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74,974.58 -560,316.94 2,014,657.64

2.基金赎回款 -24,430,006.07 5,841,445.81 -18,588,560.2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5,324,410.41 -71,318,090.99 204,006,319.42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0,477,033.14 -104,839,416.46 225,637,616.6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496,382.20 6,496,382.2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268,428.70 5,144,668.77 -12,123,759.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16,715.55 -751,202.27 1,665,513.28

2.基金赎回款 -19,685,144.25 5,895,871.04 -13,789,273.2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3,208,604.44 -93,198,365.49 220,010,238.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丹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蒋学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439号文)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募集期为:2009年6月26日至2009年7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7月30日获得其书面确认(基金部函[2009]509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沪众会字(2009)第3646号验资报告),本基金有效集中认购份额为984,191,353.68份,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94,026.76元,折成基金份额294,026.76份,本次集中认购实收基金份额共为984,485,380.44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是基金资产的5%-4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6.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5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7.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611,270.52 1,672,412.2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78844.12 399,835.2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68,545.04 278,735.3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1,500.00 20,001,5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1,500.00 20,001,5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26% 6.39%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747,960.25 108,714.31 26,936,745.11 155,081.23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421,571.03元(201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3,047.87元)。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76,958,299.03 85.80

其中:股票 176,958,299.03 85.80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169,531.28 14.14

6 其他各项资产 126,679.71 0.06

7 合计 206,254,510.0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6,794,526.30 3.33

B 采矿业 741,500.00 0.36

C 制造业 110,889,618.11 54.3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1,685,200.00 5.73

F 批发和零售业 8,381,791.03 4.1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320,428.92 4.57

J 金融业 16,281,234.67 7.98

K 房地产业 12,864,000.00 6.3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6,958,299.03 86.7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196 长海股份 447,470 9,714,573.70 4.76

2 601126 四方股份 590,000 8,525,500.00 4.18

3 600352 浙江龙盛 799,962 7,503,643.56 3.68

4 300124 汇川技术 200,000 6,998,000.00 3.43

5 002010 传化股份 815,723 6,599,199.07 3.23

6 600079 人福医药 250,000 6,520,000.00 3.20

7 600585 海螺水泥 479,983 6,422,172.54 3.15

8 600406 国电南瑞 429,899 6,418,392.07 3.15

9 601601 中国太保 392,419 6,251,234.67 3.06

10 002305 南国置业 700,000 5,775,000.00 2.8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85 海螺水泥 11,464,243.38 5.45

2 600352 浙江龙盛 11,057,883.23 5.26

3 002091 江苏国泰 10,862,530.87 5.17

4 300196 长海股份 10,259,344.31 4.88

5 002405 四维图新 9,268,685.85 4.41

6 000012 南 玻A 8,859,826.68 4.21

7 600332 广州药业 8,614,568.23 4.10

8 600276 恒瑞医药 8,445,504.09 4.02

9 002327 富安娜 7,958,249.90 3.79

10 300041 回天胶业 7,795,096.15 3.71

11 300261 雅本化学 7,262,497.56 3.45

12 002431 棕榈园林 7,176,290.25 3.41

13 600837 海通证券 7,070,454.96 3.36

14 600150 中国船舶 7,036,419.00 3.35

15 601601 中国太保 6,864,466.14 3.26

16 600889 南京化纤 6,388,975.36 3.04

17 600406 国电南瑞 6,164,461.67 2.93

18 600079 人福医药 6,151,499.00 2.93

19 300124 汇川技术 5,971,064.38 2.84

20 002305 南国置业 5,879,984.76 2.80

21 002010 传化股份 5,827,969.10 2.77

22 300197 铁汉生态 5,669,197.49 2.70

23 601166 兴业银行 5,640,028.56 2.68

24 002482 广田股份 5,542,431.10 2.64

25 600108 亚盛集团 5,245,664.03 2.49

26 300217 东方电热 5,040,270.25 2.40

27 002293 罗莱家纺 4,932,162.31 2.35

28 600073 上海梅林 4,883,402.00 2.32

29 000707 双环科技 4,815,785.41 2.29

30 002138 顺络电子 4,787,162.74 2.28

31 002508 老板电器 4,685,350.58 2.23

32 600552 方兴科技 4,657,358.68 2.22

33 002310 东方园林 4,648,144.19 2.21

34 002568 百润股份 4,643,645.24 2.21

35 300077 国民技术 4,638,754.65 2.21

36 600280 南京中商 4,421,011.54 2.10

37 600195 中牧股份 4,323,544.14 2.06

38 002317 众生药业 4,303,763.01 2.05

39 000807 云铝股份 4,271,032.00 2.03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12 南 玻A 14,545,462.24 6.92

2 002091 江苏国泰 13,668,289.96 6.50

3 000650 仁和药业 11,782,420.02 5.60

4 002431 棕榈园林 11,640,065.76 5.54

5 000046 泛海建设 9,542,941.54 4.54

6 600521 华海药业 9,067,215.36 4.31

7 002405 四维图新 8,853,588.98 4.21

8 600552 方兴科技 8,467,681.03 4.03

9 300124 汇川技术 8,091,087.31 3.85

10 300041 回天胶业 8,053,663.84 3.83

11 002327 富安娜 7,943,003.58 3.78

12 300086 康芝药业 7,926,831.60 3.77

13 600889 南京化纤 7,407,003.39 3.52

14 600150 中国船舶 6,940,718.22 3.30

15 300062 中能电气 6,666,749.32 3.17

16 600837 海通证券 6,664,950.89 3.17

17 600332 广州药业 6,574,706.74 3.13

18 600511 国药股份 6,218,477.39 2.96

19 600496 精工钢构 6,109,639.36 2.91

20 300197 铁汉生态 6,048,151.31 2.88

21 601601 中国太保 5,990,158.48 2.85

22 600352 浙江龙盛 5,529,246.13 2.63

23 300196 长海股份 5,374,614.33 2.56

24 601166 兴业银行 5,373,779.40 2.56

25 600380 健康元 5,261,872.28 2.50

26 600976 武汉健民 5,255,426.48 2.50

27 002230 科大讯飞 5,138,220.24 2.44

28 002041 登海种业 4,968,259.76 2.36

29 600519 贵州茅台 4,921,297.58 2.34

30 000707 双环科技 4,735,031.08 2.25

31 002293 罗莱家纺 4,512,303.37 2.15

32 600073 上海梅林 4,466,371.50 2.12

33 600880 博瑞传播 4,427,491.52 2.11

34 002568 百润股份 4,358,857.34 2.07

35 000100 TCL 集团 4,280,996.66 2.04

36 002643 烟台万润 4,244,060.34 2.02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55,166,562.3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69,679,743.74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交易。

7.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8,197.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10.59

5 应收申购款 2,271.2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6,679.71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7199 38,244.81 26,532,795.77 9.64% 248,791,614.64 90.3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6,741.25 0.04%

注:1、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期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7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 984,485,380.4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7,179,441.9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74,974.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430,006.0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5,324,410.41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3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增聘宋小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242,921,656.85 33.51% 216,376.16 33.12%

东北证券 1 241,101,338.04 33.26% 219,497.80 33.60%

江海证券 1 185,663,457.08 25.61% 167,136.56 25.59%

中信证券 1 55,159,854.10 7.61% 50,217.20 7.69%

光大证券 1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证券 1 - -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