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管理的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因开放期赎回导致资产净值于2013年8月5日跌破1亿元,截至8月30日,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
根据《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第五十五条约定,本集合计划触发了“连续20个交易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终止条件,于2013年8月30日终止,按合同约定需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我司将按合同约定完成清算工作。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