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所管理的宏信证券宏大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根据《宏信证券宏大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光大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于2013年8月27日向优先级委托人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优先级委托人每1份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分配收益0.0354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默认方式
1、优先级份额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3年8月27日
2、优先级份额收益发放日:2013年8月29日
3、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三、收益分配对象
收益分配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宏信证券宏大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优先级委托人的收益将于2013年9月3日前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费用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优先级份额收益分配无手续费。
六、咨询办法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8-86200735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x818.com
特此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