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0年6月12日成立,是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管理人”)管理的一支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日前,经征求托管人同意,我司拟对本集合计划的个别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此项修改涉及《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管理人和托管人应书面达成一致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并且,管理人以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委托人并征求委托人意见。
现管理人已经对相关委托人关于合同修改事宜书面征求意见,并收到了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函。
特此公告,合同修改即日生效。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