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证券智远安赢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关于“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约定,现将“招商证券智远安赢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智远安赢债券分级”、“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合同》的约定,“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普通级份额的形式参与集合计划。推广期集合计划认购结束后以及存续期间普通级份额开放期当天,管理人将根据两类份额的募集或参与情况,确定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普通级份额的金额,完成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流程。”
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智远安赢债券分级普通级份额开放期当天,根据《合同》约定、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已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比例、两类份额的参与情况等确认是否参与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的规模及比例将在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确认后,在管理人网站进行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