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稳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3年5月23日成立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为及时回报投资者,根据《财达证券稳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财达证券稳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并由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向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根据《财达证券稳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收益率分配收益,分配完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后,余下收益100%归属于次级份额。具体分红金额以托管人招商银行复核后的正式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3年11月21日
2、分红公告日:2013年11月21日
3、红利款划出时间:2013年11月25日
4、红利到账日:预计2013年11月27日(含)之前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持有人。
四、提示
1、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委托人获得的现金红利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每位委托人的收益分配结果以中登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委托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28888咨询相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10000.com查看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