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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证券信泽财富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允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转让的公告

2013-12-16 14:56:41

根据《中信证券信泽财富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第十七章“集合计划份额的转让、转换、非交易过户和冻结”的约定,中信证券信泽财富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泽财富32号)成立后,集合计划份额在存续期间,客户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同意确认中信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实施方案备案的函》,符合上述规定。

信泽财富31号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申请集合计划份额转让事宜,并获准上柜转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已将此转让事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了报备。

信泽财富32号份额自2013年12月16日起,可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转让。参与信泽财富32号份额转让的客户应当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份额转让事宜,并签署《管理合同》,转让业务相关规定参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市场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548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