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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3-12-30 14:56:42

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3年12月23日起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进行推广,截止2013年12月25日,本次首次推广发行工作顺利结束。

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有参与资金已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此次推广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35,007,695.00元(含推广期参与资金利息人民币7,695.00 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集合计划成立

按照单位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的资产规模为35,007,695.00份,其中客户参与份额35,007,695.00份(含推广期利息折算份额7,695.00份);有效参与户数为4户。以上数据的计算和确定均严格遵守《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合同》和《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3年12月30 日正式成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二、关于持有份额查询

委托人可于2013年12月31 日起在办理参与的网点查询参与确认情况。委托人也可以通过管理人网站(www.cmschina.com.cn)直接查询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

三、关于本集合计划的相关费用

本集合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推广有关的费用不在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与本集合计划有关费用根据《合同》、《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四、关于开放期

根据《合同》、《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的封闭期为集合计划成立日后3个月,本集合计划封闭期结束下一月的第三个周五,及该月后第三个月的第三个周五为开放日,以此类推。在开放日可以办理参与、退出手续;若遇节假日,开放日为原定开放日往后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果本集合计划合同发生变更、展期的情形时,管理人可公告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参与、退出集合计划。

五、关于信息披露

本集合计划在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www.cmschina.com.cn)披露集合计划前一工作日单位净值和累计净值。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说明书》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www.cmschina.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六、关于客户服务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享受到本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客户对账单、资讯服务等,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含咨询与投诉)95565,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mschina.com.cn)或到原开户网点完善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