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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公告

2014-03-12 07:01:11

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4,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担保人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1号)和《关于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68号)的核准募集。《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15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保本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1年3月15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2014年3月17日(《基金合同》规定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截止到2014年3月10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21元,实现了为投资者保本的目标。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由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对转型后《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据此修改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更新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的内容包括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经理以及基金费率等,上述修改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自2014年3月21日起,《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失效。

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将保本周期到期并实施到期转型的有关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到期选择

根据《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为保本基金的到期期间,本基金保本到期期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0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到期选择申请:投资者可以选择赎回,可以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也可以继续持有转型后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未提出赎回申请或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默认转为本基金保本到期转型后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份额部分选择赎回、部分选择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或者部分默认为转为转型后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在保本到期期间(即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0日)将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基金赎回和基金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开放。对于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并持有到期(2014年3月1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到期期间,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均无需就其在认购期认购的基金份额支付交易费用,即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基金转换费用、转为转型后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用。

对于由本基金转型为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累计加入持有转型后基金的持有期。对于在集中申购期(即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16日)申购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从基金拆分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上述赎回、转换申请,其赎回、转换金额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操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二、关于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集中申购及份额拆分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自2014年3月21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不超过一个月)开展集中申购业务,期间仅开放申购业务,其它业务全部暂停,具体情况请留意本公司刊登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由本基金默认转为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与集中申购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合并。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保本到期转型后的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转型后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投资者,投资者在选择转为该基金或申购该基金时,敬请仔细阅读新《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