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4-03-18 14:56:43

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4年2月17日起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进行推广,截止2014年3月13日,本次首次推广发行工作顺利结束。

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有参与资金已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此次推广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95,727,601.06元(含推广期参与资金利息人民币113,851.06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关于本集合计划成立

按照单位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的资产规模为195,727,601.06份,其中客户参与份额195,613,750.00份(含推广期利息折算份额113,851.06份,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0份;有效参与户数为147户。以上数据的计算和确定均严格遵守《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4年3月18日正式成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二、 关于持有份额查询

委托人可于2014年3月19日起在办理参与的网点查询参与确认情况。委托人也可以通过管理人网站(www.cmschina.com.cn)直接查询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

三、 关于本集合计划的相关费用

本集合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推广有关的费用不在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与本集合计划有关费用根据《合同》、《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四、关于开放期

根据《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封闭期为成立日后6个月;C类份额在存续期内全封闭。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和B类份额开放期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封闭期结束当月及其之后每3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A类份额开放期内可以办理A类份额参与、退出业务;在B类份额开放期内可以办理B类份额的退出业务,不可以办理B类份额的参与业务;C类份额不设开放期,存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如果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展期的情形时,管理人可公告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参与、退出集合计划。

五、关于信息披露

本集合计划在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www.cmschina.com.cn)披露集合计划前一工作日单位净值。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汇智之鼎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www.cmschina.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六、 关于客户服务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享受到本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客户对账单、资讯服务等,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含咨询与投诉)95565,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mschina.com.cn)或到原开户网点完善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