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3年05月06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封闭期与开放日的相关条款,本计划于2014年05月06日至05月19日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本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自自本集合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首十个工作日,前两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后八个工作日仅办理参与。本次开放日期为2014年05月06日至05月19日。其中前两个工作日(05月06日、05月07日)可申请参与和退出,后八个工作日(05月08日至05月19日)仅办理参与。申请时间为开放期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
2、每个开放日,参与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本集合计划开放期参与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退出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计划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该净值在 T+1日披露。
3、当日的退出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委托人在退出计划份额时,管理人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中的计划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退出,后确认的份额后退出。
5、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末单位净值;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披露前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景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