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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讯证券鑫柏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公告

2014-05-05 14:56:45

尊敬的投资者:

我司作为联讯证券鑫柏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管理人和推广人,决定于2014年05月05日启动首发推广,推广期为自推广开始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有关本计划的产品概况可参考下表。

产品概况

产品名称 联讯证券鑫柏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推广人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参与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

追加参与金额 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最低为人民币1万元

退出份额限制 委托人单笔退出最低份额为10,000份,若某笔退出导致该委托人在某推广机构持有的份额少于10,000份,则余额部分必须一起退出。

推广期 在推广期内,投资者在工作日内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推广期规模上限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不设规模上限

存续期 集合计划成立日起2年, 符合条件的可展期

存续期规模上限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

销售网点

联讯证券各营业部网点均可进行计划签约

服务热线:95564

网址:http://www.lxzq.com.cn

参与方式

联讯证券鑫柏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合同签署将采取电子签名方式,广大投资者需先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并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基金账户,次交易日由管理人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基金账户是否开户成功,确认成功后次交易日投资者可在营业网点柜台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同花顺、通达信)签署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