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及《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规定,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于2014年3月26日到期终止。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在扣除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及业绩报酬等费用后,将集合资产按照委托人拥有份额的比例,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委托人”。本集合计划已于终止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2014年3月31日进行了首次清算分配,并于终止时持有的一只停牌证券复牌的第2个工作日2014年4月28日进行了第二次清算分配。截至2014年5月12日,本集合计划尚持有一只证券拓维信息(002261)处于停牌状态,无法变现并以货币形式分配给委托人,因此本集合计划无法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终止清算工作。
本集合计划《说明书》第17部分“风险揭示及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中第九十六条“其它风险”第3款揭示了突发偶然事件的风险,其中突发偶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集合计划终止时,证券资产无法变现的情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3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28号)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均未明确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清算时停牌证券的处理方法。根据本集合计划所持有的停牌证券拓维信息(002261)的公告,该股票“延期至不晚于2014年5月22日复牌”,本着客户利益优先原则,我们将在停牌证券复牌后及时清算、分配剩余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