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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条款的公告

2014-05-15 14:56:45

尊敬的各位委托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6月26日公布并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及《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和《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或约定,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君享弘利”)合同变更事宜已获得了托管人的同意,变更生效后将按照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报备。本次合同变修改了业绩报酬条款,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变更条款如下:一、将《说明书》“相关费率”部分“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根据年化收益率在委托人申请退出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或结算时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标准如下:(1)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小于109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2)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09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10%的业绩报酬。”修改为“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根据年化收益率在委托人申请退出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或结算时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标准如下:(1)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小于109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2)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095个自然日小于182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10%的业绩报酬,(3)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825个自然日小于2920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5%的业绩报酬,(4)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2920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不提取业绩报酬。”二、将《管理合同》和《说明书》的“业绩报酬计提办法”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将“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1)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小于109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管理人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即E=K×(R-0%)×20%×(T÷365);(2)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109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管理人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10%的业绩报酬,即E=K×(R-0%)×10%×(T÷365)。”修改为“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1)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小于109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管理人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即E=K×(R-0%)×20%×(T÷365);(2)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095个自然日小于1825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管理人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10%的业绩报酬,即E=K×(R-0%)×10%×(T÷365);(3)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1825个自然日小于2920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管理人对年化收益率超过0%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5%的业绩报酬,即E=K×(R-0%)×5%×(T÷365);(4)当委托人持有时间大于等于2920个自然日申请退出的,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管理人对《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有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更新和调整后的《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通过管理人网站进行披露,敬请各位委托人认真阅读。经履行君享弘利合同变更相应的程序之后,我公司对合同变更的后续事项做如下安排:1、同意本次合同变更的委托人请于公告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填写《关于同意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的回函》、签名并邮寄至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银城中路上海银行大厦168号24层,邮编200120,收件人“国泰君安君享弘利合同变更”)。2、不同意本次合同变更的委托人请于公告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填写《关于不同意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的回函》、签名并邮寄至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银城中路上海银行大厦168号24层,邮编200120,收件人“国泰君安君享弘利合同变更”)。3、委托人未在20个工作日内明示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视为同意合同变更。4、本次合同变更经本集合计划的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后,公司将按监管机构要求在公司网站发布合同变更生效公告,确定合同变更生效日,并履行相关合同变更报备手续;若存在本集合计划委托人不同意本次合同变更的情况,则本次合同变更失效。特此公告。

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4 君享弘利说明书新旧条款对照表.doc

附件3 君享弘利合同变更新旧条款对照表.doc

附件2 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修改后).doc

附件1 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修改后).doc

附件6 关于不同意国泰君安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的回函.doc

附件5 关于同意国泰君安君享君享弘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的回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