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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及委托人意见征询

2014-05-26 14:56:45

一、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

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3年5月31日,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我司拟对本集合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要点如下:

在投资范围中增加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比例为0-100%,相应增加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相关释义、投资策略、估值方法与风险揭示等内容。

合同变更的条款详情请参见附件1《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条款变更对照表》、附件2《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条款变更对照表》、附件3《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条款变更对照表》

以上合同变更内容已获得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特此公告。

二、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委托人意见征询

根据《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26部分“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中第2条的约定,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征询意见发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的开放日或2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的首个开放日(以下统称“指定开放日”)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或明确回复不同意合同变更的意见,回复意见文本见附件2(《委托人不同意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意见》)。委托人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或意思表示不明确并且未在指定开放日提出退出计划申请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

不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可在指定开放日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或将填写完整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附件4文本邮寄至管理人处(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邮编:100033;联系人:马方园;联系电话:010-88013644)。管理人在收到委托人书面回复的不同意合同变更意见并核对无误后,统一在合同变更生效日次一工作日为委托人办理集合计划的退出业务(退出价格为退出当日的计划单位净值)。

征询委托人意见后,我司将就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宜向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合同变更生效日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如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不足2人,则合同变更失败,本集合计划将继续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自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附件1: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条款变更对照表

附件2: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条款变更对照表

附件3: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条款变更对照表

附件4:委托人不同意宏源证券宏源9号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