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4年6月11日起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营业网点的客户推广。
截至2014年6月20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推广期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88,377,769.50元,其中委托人参与资金为人民币75,350,000.00元,管理人长江证券参与资金为人民币13,000,000.00元。委托人及管理人参与资金本金在推广期内按照同业计息标准(年利率1.62%)所计利息27,769.50元。
按照每份本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推广期共参与88,377,769.50份集合计划单位,有效参与户数为40户。委托人可于2014年6月24日后到原参与网点或通过长江证券的网站www.95579.com查询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4年6月24日成立。自成立日起,管理人长江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管理人长江证券支付,不另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按有关规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0号集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成立后,不定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管理人公告。委托人可在本集合计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长江证券长网网站查询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