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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公告

2014-07-18 14:56:47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我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关注和信任。现将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事宜公告如下: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 母基金代码895201;优先级代码895202;进取级代码895203

发行规模上限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目标规模约1.2亿份,其中优先级6000万份,进取级6000万份。

参与日 2014年7月18日

存续期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1年。

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封闭运作,不设开放期,但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管理人可临时开放进取级申购追加资金。

单位面值 人民币1.00元

首次参与最低金额 优先级份额: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进取级份额: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追加参与最低金额 人民币100000元

参与方式 (1)投资者按推广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的具体安排,在推广期或开放期的交易时间段内办理。

(2)投资者应开设推广机构认可的交易账户,并在交易账户备足认购/申购的货币资金;若交易账户内参与资金不足,推广机构不受理该笔参与申请。

(3)投资者同意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后,优先级委托人既可以到集合计划推广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的柜台申请参与集合计划,也可以登录推广机构指定网络系统以自主下单的方式申请参与集合计划;进取级委托人可以到集合计划推广机构指定营业网点的柜台提交参与集合计划书面申请,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参与申请经管理人确认有效后,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投资者参与申请确认成功后,其参与申请和参与资金不得撤销。

(5)委托人参与本计划须经过管理人确认其参与资格,否则,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资者于T日提交的参与申请,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在办理参与的网点查询参与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1)优先级份额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并不是管理人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优先级份额在发生极端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发生本金亏损。请优先级委托人注意。

(2)本集合计划封闭运作,在集合计划到期前不能提前赎回。请投资者注意。

(3)如本集合计划提前终止,自计划终止日起,优先级份额不再享受预期收益。请优先级委托人注意。

(4)本集合计划制定的分配规则使得进取级份额在集合计划出现亏损时,将先行承担亏损。如市场行情出现较大风险,进取级份额本金存在全部损失的可能。请进取级委托人注意。

(5)在计划存续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收盘后,保障比例,即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优先级份额总净值的比低于150%时,管理人将在次一交易日提示进取级份额委托人追加资金申购进取级份额。开放申购的时间,以公告的临时开放期为准。请进取级委托人注意。

(6)在计划存续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收盘后,保障比例低于130%,管理人将在次交易日以电话、短信、传真或邮件等约定的形式向进取级委托人通知(通知以电话接通,短信、传真或邮件发出为准),且无需委托人同意,管理人对计划持有的全部证券资产进行连续的变现操作,该止损操作是不可逆的,直至全部变现为止。止损变现完成后,计划提前终止。请投资者注意。

(7)设立失败风险。推广期结束时,本集合计划受市场环境,或其他同业竞争的影响,募集规模可能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设立条件,或者进取级认购资金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成立条件等,导致本集合计划不能成立的风险。

(8)本集合计划可参与交易所股票买卖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是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一种证券交易方式,成交价格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当日的平均成交价格,也可能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交易系统故障等客观因素导致交易不能成交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

详细的风险揭示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资产管理合同及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可登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长江证券长网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95579查询本集合计划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