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4年8月26日因存续期满到期终止,
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期自2014年8月27日开始至2014年8月28日结束。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清算,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
现将资产清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清算期末实收资本:734,425,567.30份;
二、清算后计划资产净值:547,877,641.56元;
三、清算结束日单位净值:0.7460元;
四、清算期末客户应分配资产:547,881,475.16元;
五、清算尾差:3,833.60元;
特别说明:清算尾差3,833.60元由管理人自有资金支付。
本集合计划于2014年8月29日进行了清算资产的分配,并于2014年9月1日将委托人应得款项从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推广机构已于收到后2个工作日内划往委托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