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东兴金选兴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计划的推广期以1亿元自有资金参与了东兴金选兴盛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份额。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