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管理的“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于2014年9月17日。为给委托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理财服务,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规定,我公司拟在征询委托人意见的基础上对《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进行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六部分对合同变更方式做出了明确约定。
二、合同变更的内容
(一)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版1)。
序号 位置 原条款 新条款
1 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十一)本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 5、业绩报酬:管理人对进取级收益率超过20%部分计提30%的业绩报酬。 5、业绩报酬:管理人对进取级收益率超过30%部分计提20%的业绩报酬。
2 十三、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
(四)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1、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管理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对进取级份额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计提进取级收益率超过20%部分的30%作为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2、业绩报酬计算方法
(1)进取级收益率M的计算方式
进取级收益=集合计划终止日进取级份额数×集合计划终止日进取级单位净值-进取级认购份额数×单位份额面值-累计追加金额+累计退出金额
M=进取级收益÷进取级认购份额数×100%
M的计算在百分号内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业绩报酬Y的计算方法
如果M>20%,Y=(M-20%)×进取级认购份额数×单位份额面值×30%。
如果M≤20%,Y=0。
其中:M为进取级收益率;
Y为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管理人在本集合计划终止日对进取级份额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计提进取级收益率超过30%部分的20%作为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2、业绩报酬计算方法
(1)进取级收益率M的计算方式
进取级收益=集合计划终止日进取级份额数×集合计划终止日进取级单位净值-进取级认购份额数×单位份额面值-累计追加金额+累计退出金额
M=进取级收益÷进取级认购份额数×100%
M的计算在百分号内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业绩报酬Y的计算方法
如果M>30%,Y=(M-30%)×进取级认购份额数×单位份额面值×20%。
如果M≤30%,Y=0。
其中:M为进取级收益率;
Y为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更改后的管理合同请参见附件1。
(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修订版1)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修订版1)》对相应部分也做了变更,更改后的说明书请参见附件2。
三、托管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许可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同意本次管理合同的变更,请参见附件3。
四、变更方案的安排
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和托管人已书面达成一致,现向委托人征询意见。
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于管理人安排的特别开放日10月17日提出退出申请。委托人未将其持有的全部集合计划退出的,视同委托人已经同意合同变更。
五、合同变更的效力及生效时间
本征询公告及托管人对此次变更的函构成变更后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后的合同在征询意见结束后于10月20日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版1).pdf
2、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修订版1).pdf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求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3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变更意见的函》的回函.pdf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