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东海证券翔龙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1期原定销售期截止日为2014年11月5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东海证券翔龙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计划管理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延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期至2014年11月6日。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