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汇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2013年4月9日成立。根据《国联汇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联汇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分红由本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由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对次级份额进行第三次收益分配,最终收益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集合计划的次级份额不采取现金分红,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次收益分配次级份额增加了45,003,451.28份。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4年11月04日
2、分红公告日:2014年11月05日
3、红利将按2014年11月04日除息后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转为集合计划份数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所有的次级份额持有人。
四、咨询办法
委托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0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lsc.com.cn查看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