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国联金如意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号:中证协函【2013】543号)目前运行状况良好。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我司作为国联金如意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管理人,对《国联金如意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称“《管理合同》”)的部分条款做变更。
一、变更前后产品变更要点如下:
下述变更要点并未列出所有本次国联金如意7号的变更内容;请委托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国联金如意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一次变更)》以全面详尽了解金如意7号的本次变更。
(一)投资范围修订,参与门槛降低
产品改造前主要投资于包括股票、新股申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品种,产品改造后主要投资于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由于投资标的的变化,金如意7号由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次参与门槛降低为5万元。
(二)产品结构改变
产品改造前为不分级的简单平层结构。产品改造后,根据运作周期的不同分为A、B、C和X四类集合计划份额。其中A、B、C类集合计划份额设有固定的运作周期,分别为1周、4周、13周。X类份额运作周期由管理人在每期X类份额开放参与前在管理人网站公告确定。运作周期内各份额封闭运作,除各份额的开放期外均不办理对应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业务。A、B、C类集合计划份额每期运作周期到期后进入新的一期运作周期,X类集合计划份额每期运作周期到期后自动结束。
(三)估值方法改变
产品改造后,产品性质将由权益投资类转变为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我司拟将该产品的估值方法改为摊余成本法。该估值技术类似于货币基金。即,各类集合计划份额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单位资产净值保持在面值人民币1.00元。每日披露集合计划7日年化收益率和每万份收益。
投资品种中的债券遵从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同时,采取影子定价法,采用公允价值对产品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并计算偏离度。
(四)新增风险准备金设置,为客户收益率提供保障
每日集合计划总净收益扣除各类集合计划份额预期收益总和后的剩余收益100%计入业绩报酬。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管理人有权提取不超过业绩报酬的50%,剩余部分计入本期风险准备金。
当风险准备金金额:净资产超过1:9时, 风险准备金可不再计提。管理人可提取超额部分风险准备金。产品终止清算时风险准备金余额全部归管理人所有。
风险准备金的补偿设置:
如果集合计划总净收益各类集合计划份额预期收益总和,则管理人将优先以当季业绩报酬进行补偿。当季业绩报酬补偿完毕但各类集合计划份额预期收益仍未补足时,管理人继续以风险准备金进行补偿,直到该类集合计划份额实际收益率达到该类集合计划份额预期收益率或者风险准备金全部补偿完毕为止。
(五)费率改变
产品改造前,设置有参与费、退出费,管理费为1.5%/年,托管费为0.28%/年。产品改造后,为了让利于客户,提高产品竞争力,金如意7号取消了参与费与退出费,管理费降至0.4%/年,托管费降至0.2%/年。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请委托人至代销网点或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填写《国联金如意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征询函的回函》(格式请见附件)。委托人同意栏签名或签章即视为同意合同变更相关内容、且愿意继续参与本计划的新发份额;委托人在不同意栏签名或签章即视为不同意合同变更相关内容。委托人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所有委托人填写回函后管理人可对金如意7号进行合同变更。
因系统升级转换要求,金如意7号合同变更生效日当天需全部原有客户退出该产品。合同变更生效日管理人将对集合计划进行份额折算,使其单位净值归一,并安排原有客户自动退出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后,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可参与最近一期新发份额。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