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4年11月20日(仅限当日)通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向特定客户推广,现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2014年11月2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确认,所有参与资金已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集合计划开立的专用托管账户。推广期收到委托人缴纳的净本金参与金额计人民币241,000,000.00元,收到委托人缴纳净本金参与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0.00元,共计人民币贰亿肆仟壹佰万元整。计入委托人份额的金额为人民币241,000,000.00元。其中,齐鲁碧辰1号A份额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齐鲁碧辰1号B份额的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0.00元。
按照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参与份额合计241,000,000.00份,其中推广期间的银行利息折算份额 0 份。本集合计划的有效参与户数为 2 户。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4年11月24日正式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齐鲁碧辰1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规范运作,勤勉尽责,以真诚赢得客户,以业绩回报信任。
特此公告。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