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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金中投结构优势B不定期份额调整业务的公告

2014-12-17 14:56:54

根据《金中投结构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三部分 份额调整”的相关规定,当金中投结构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B类份额净值低于0.5元或高于1.5元时触发不定期调整。

截至2014年12月16日,B类份额净值为1.532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达到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调整触发条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本基金将以2014年12月16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调整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调整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调整的基准日为2014年12月16日。

二、份额份额调整对象

截至份额调整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B类份额。

三、份额份额调整方式

调整原则:当B类份额净值低于0.5元或高于1.5元时触发不定期调整,份额调整后B类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份额调整前B的资产与份额调整后B的资产相等。

其中:

:份额调整后B类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调整前B类份额的份额数

:份额调整前B类份额净值

此次份额调整前B份额净值 = 1.531801046(为保证份额精确调整,计算时使用精度更高的中间计算值),调整前B份额份额数 =1,765,299.31,调整后B份额份额数

=1,765,299.31* 1.531801046/1.000=2,704,087.33。

份额经调整后的份额数采用去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产品资产。

特此公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