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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第7次开放期安排的公告

2014-12-17 14:56:54

根据《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和《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可以在管理期限内设置不同的运作期,本集合计划包括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多个运作期。各运作期的期间长度、开放参与日和退出日以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为准”。现将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本次开放期安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详情请参见本集合计划《合同》、《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

1、本次开放期为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2日。如本次开放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参与,以管理人实际开放期间为准。

2、本次开放的份额对应新的运作期。本次开放的份额分别为D1份额(881306),运作期限为12个月。

3、本次开放期只对客户开放以上各类份额的参与,不开放赎回。

4、根据《合同》约定,“参与对应运作期的起始日为该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委托人某个开放日参与的计划份额的退出日为该笔份额参与对应运作期的结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其他运作期的结束日是对应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每满一个运作期的对日”“委托人在开放期参与的计划份额的运作期收益以对应运作期起始日至运作期结束日为期限进行计算。”,本次运作期开放参与的各类份额相关情况如下:

份额类别 份额名称 运作期限 份额代码 预期收益率/年 运作期起始日 运作期结束日

12月4期 D1 12个月 881306 6.40% 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 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

说明:

(1)上表中的运作期起始日、运作期结束日根据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2日的开放期拟定。如上述开放期提前结束或延长参与,运作期起始日、运作期结束日以管理人实际运作期间为准。

(2)以上开放日列表为方便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而编制,供参考。若将来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海交易所临时休市安排、深圳交易所临时休市安排、本集合计划合同等需要暂停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对上述开放日列表另行调整。

5、根据监管要求,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需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须与所参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根据招商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评价体系:

本集合计划适合“进取型、增长型、平衡型、稳健型和保守型”类型投资者参与。

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须与所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6、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签名合同。

7、本次开放期预计募集规模为1.5亿份。

8、开放日的交易时间为:9:30—15:00。

9、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首次参与以上各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按每类份额分别计算)

10、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做好财务安排,请所有销售机构据此安排好有关资金交收工作,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包括: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含咨询与投诉)95565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schina.com.cn获取相关信息。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前,应认真阅读《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招商证券一触即发3期之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