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决定进行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收益分配方案 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约定——“指截至收益分配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本次分红权益期间为2014年10月9日——2014年12月22日,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7,646,515.07元,风险级份额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0.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权日:2014年12月22日(R日)
2、红利发放日:2014年12月24日(R+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R日)所有持有本集合计划的委托人。在分红权益登记日退出的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收益分配款项将于本次收益分配方案披露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委托人资金账户。
2、权益登记日(R日)(含)后申请参与的客户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R日)申请退出的客户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收益分配、退出集合计划相关的税负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提示
1、由于部分委托人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和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含咨询与投诉)95565,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我司现已提供集合产品电子对账单服务,各位委托人可登陆我司网站或全能版进行电子对账单定制。
2、本公告中的“日”均以工作日计算。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办法
招商证券股份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含咨询与投诉)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cn。
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前,应认真阅读《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招商证券质押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