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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人关联方发行的证券的公告

2015-01-07 14:56:55

尊敬的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和托管人:

2014年12月30日,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买入了由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中国水务供水合同债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1000万元。目前,该证券市值占方正晋商1号总净值比例合计为6.42%,未超过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比例上限7%。

根据《方正晋商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集合计划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须在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告知托管人和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专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 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