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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公告

2015-01-09 14:56:55

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即将开始推广发售。该产品代码为A0D034。

一、本集合计划产品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四)集合计划相关费用:

1、参与费:本集合计划参与费率为 0;

2、退出费:本集合计划退出费率为 0;

3、管理费:本集合计划年托管费率为 2.13%/年;

4、托管费:本集合计划年托管费率为 0.025%/年;

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

(五)集合计划管理期限

本集合计划不设固定管理期限,管理人有权在专项计划终止日(包括到期终止和提前或延后终止)且收到全部退出款项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终止本集合计划。

二、推广期安排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为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追加参与金额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推广募集规模上限及成立条件

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的规模上限为88,500,000元(不含推广期参与资金产生的利息)。客户数不超过 200 人。

集合计划的参与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其委托人的人数为2人(含)以上,并经管理人聘请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计划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管理人宣布本集合计划成立。

四、推广机构安排

推广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31、4008888588。

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详细阅读《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安排办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