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根据《东海证券跃龙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现我公司作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推广期提前4个工作日结束,即原定推广期为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6日变更为2015年1月12日当日截止。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