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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先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01-12 14:56:55

尊敬的投资者:

恒泰先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2014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计划决定进行第三次收益分配。根据《恒泰先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恒泰先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本计划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由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本计划份额持有人进行第三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计划份额派发红利1.0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1月19日

2、红利发放日: 2015年 1月2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持有人。

四、提示

1、本集合计划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增加的份额计入集合计划份额总规模,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份额。同一投资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分配方式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0-992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nht.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