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国联定增精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五次开放销售公告(优先A6份额)

2015-01-16 14:56:55

尊敬的投资者:

国联定增精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分为优先级各分类份额和风险级份额,两级份额合并运作。本集合计划拟于2015年1月19日-1月20日开放销售优先级A6份额,具体开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先级份额

国联定增精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A6份额

申购代码和TA B40242,深市98TA

预期年化

收益率 7.8%/年(按面值计算的单利)

单位面值 1.00元

募集规模上限 3110万元

开放日期 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0日

预期投资期限 A6份额自本次开放期结束后首个封闭日起至集合计划终止日止为预期投资期限。

当发生《国联定增精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下述简称“合同”)第二十一节“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集合计划,A6份额预期投资期限同时终止。

计息周期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6份额自本次开放期结束后首个封闭日起开始计息,至集合计划终止日停止计息,即计息周期为2015年1月21日(若开放期提前结束,则管理人将提前计息,具体见管理人网站公告)至2016年6月11日;A6份额存续满11个月后,集合计划可提前终止。集合计划终止后,管理人自动清退优先级A6份额。

单个委托人

参与下限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

风险等级 本优先级A6份额为高风险产品,适合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能够承受本金较大范围损失、资产流动性需求不高、熟悉金融市场的个人高端客户或具有资产配置需求的机构投资者。

开放期 本优先级A6份额不定期设置开放期,具体开放起止日期、参与或退出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可以为该份额设置临时开放期和特别开放期。

参与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可于开放期内申请参与优先级A6份额。

退出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可于开放期内申请退出优先级A3份额,本集合计划终止日,管理人将自动清退优先级A6份额。

风险提示 资产管理合同对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请委托人详细阅读《国联定增精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备注:

一、参与方式:1. 委托人开设资金账户,在资金账户内备足货币资金;2. 委托人签署合同后方可申请参与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签名合同);

二、募集上限:当本集合计划募集规模达规模上限时,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各类份额的参与申请;

三、估值说明:集合计划各类份额单位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四位以后的部分采用四舍五入法处理,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计划资产损益;

四、节假日提示:本集合计划在公告及资产管理合同中对于计划运作涉及的日期、天数等有具体约定的,可能遇节假日而相应调整;

五、客服热线:其他详情委托人可登陆国联证券网站www.glsc.com.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70了解咨询。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