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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合同的生效公告

2015-01-21 14:56:56

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0年6月12日成立,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目前该集合计划处于正常运作中。

日前,管理人与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就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托管费率等条款进行适当修改。此项修改涉及《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的部分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次《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管理人和托管人已经书面达成一致并在管理人网站向委托人公告。并且,本集合计划的全体委托人已通过书面形式同意本次合同变更。

本次合同修改即日生效,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