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金慧泉精选对冲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金慧泉精选对冲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国金慧泉精选对冲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将迎来第一个退出开放期。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退出开放期为2015年2月5日和2015年2月6日。
2、退出开放期仅办理退出业务。
3、退出费率的确定:委托人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时须按退出份额的持有期限缴纳退出费,具体退出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D) 退出费率(%)
D<1年 1%
1年≤D<2年 0.5%
D≥2年 0%
4、退出金额的计算:本集合计划退出时以退出申请日(T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作为计价基准,按扣除退出费、业绩报酬后的实际金额支付。
5、本集合计划之后的退出开放期将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说明书约定正常打开,即每月第4和第5个工作日办理退出业务。如无变化,今后退出开放期将不再发布相关公告。
6、管理人拟于本次退出开放期间将参与国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部分退出。退出后,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占集合计划总份额的比例符合合同约定。管理人自有资金此次部分退出将不会与其他委托人的利益产生冲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