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金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4年2月14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证券金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证券金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封闭期与开放日的相关条款,本计划于2015年2月12日和2月13日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日期为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3日:
开放期的第1个工作日(2015年2月12日)办理光大证券金阳光6号的参与、退出业务;
开放期的第2个工作日(2015年2月13日)办理光大证券金阳光6号的参与业务;
2、开放日,参与或退出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开放期参与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客户的参与或退出价格。
即开放期参与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各份额单位份额参考净值。开放期内每个开放日(T 日)披露T-1 日的单位份额参考净值,并于 T+1 日披露 T 日的单位份额参考净值(即参与、退出价格)。
4、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销售情况提前结束募集或延期募集。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