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长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4年4月1日,根据《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长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长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11个月,于2015年3月2日到期终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将依据本集合计划管理合同和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本集合计划进行清算,并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管理人将在公司网站上对最终清算结果予以公告。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本集合计划服务热线400-620-8888或登录管理人网站www.boci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