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4年2月28日成立。根据《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2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计算并由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向本集合计划优先级委托人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份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每10份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派发红利人民币0.75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时间
(一)分红登记日、除权除息日:2015年3月10日
(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3月12日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方式。其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3月12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咨询办法
(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95579.com。
(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9。
(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备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2月13日取得经营业务许可证,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变更事宜已公告。自2015年3月起,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公告将由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敬请关注。